2016年孔子文化旅游產品設計大賽 |
發表日期:2016/10/27 | 文章來源: 曲阜三孔 |
為紀念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曲阜三周年,加快“東方圣城·首善之區”建設步伐,進一步挖掘孔子及其儒家文化深厚內涵,設計和研發一批極具儒家文化符號的旅游商品,引領孔子文化旅游商品產業發展方向,曲阜市第三屆百姓儒學節期間主辦“孔子文化”旅游商品設計創意大賽。 一、活動宗旨 “孔子文化”旅游商品大賽將依照“品牌化、市場化”的活動宗旨,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企業主體的辦賽思路,全面推動參賽單位樹立品牌化發展理念,積極將參賽作品進行市場轉化,完善孔子文化旅游商品市場體系,拓寬營銷渠道,推動歷屆大賽獲獎作品的市場轉化力,帶動一批具有特色的、具有儒家文化內涵的高科技產品、地方手工業產品向旅游商品的轉化,進一步推動景區特色旅游紀念品創新,提升旅游商品包裝品質,提升孔子文化旅游商品形象。 二、主辦單位: 曲阜市文物局 曲阜市旅游局 曲阜市三孔旅游服務公司 三、組織形式 本次大賽突出參賽作品的市場轉化能力和業績,繼續挖掘高科技產品、地方手工業產品等優勢資源設計及研發,繼續突出景區特色特點,提升旅游商品的設計創意。 (一)主題設置 孔子及儒家文化形象為主題! (二)組織形式 面向社會公開征集。 四、征集內容 (一)作品主題 以“孔子文化”為主題,設計具有孔子及儒家文化內涵,地域特點的旅游商品。具體分類如下: 1、工藝品:富有主題文化理念的創新工藝品。 2、實用品:具有日常生活用品(辦公用品、家具用品等)功能的紀念品。 3、伴手禮:特色食品、特產的創意包裝、組合等。 4、平面衍生品:以圖案及插畫,進行日用品的衍生產生的紀念品。 (二)參賽對象 企事業單位設計師、發明人、專利持有人、工藝美術師、手工藝制作者、學生等均可以單位或個人名義參賽。 五、大賽流程 即日起發布征集啟事。 2016年11月25日截稿,以主辦方收到稿件的時間為準。 2016年11月26日,將在曲阜市游客中心集中展示征集作品。 六、參賽方式 1、參賽者需填寫《參賽登記表》一份,表格可登錄孔子旅游網(http://www.uqufu.com/)或曲阜旅游資訊網(http://www.qfta.gov.cn/index.shtml)或曲阜市三孔旅游服務公司(http://www.syhai.com/ )下載;參賽作品電子稿件和《參賽登記表》請發送至sklykfzf@163.com。 2、聯系地址:山東省曲阜市東華門大街1號孔府作坊 聯系電話:0537-4712158 郵編:273100 3、作品送交截止日期為:2016年11月25日。 七、參賽要求 1、參賽作品必須是符合大賽主題、具有孔子文化旅游商品特質。 2、提交參賽作品設計說明,包括設計思想、設計目的、定位、使用方法、知識產權情況、曾參加其它活動的情況。用3號字打印在A4紙上(不超過500字),要求文字精煉,要點清晰。傳統工藝需注明其工藝特征。每件作品設計稿。 3、報名參賽作品的文字說明材料、設計稿不再退還本人,報名后不符合參賽要求的作品將通知報送者取回。 4、本屆評獎免收報名費和評審費,符合參賽的作品,將在大賽展示。獲獎作品的設計費、模型、樣品、產品制作費用等均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八、獎項設置 (一)一等獎:1 名。 (二)二等獎:2 名。 (三)三等獎:3 名。 (四)優秀獎:5名。 (五)優秀組織獎1名 九、版權聲明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凡主動提交作品的“參賽者”或“作者”,主辦方視為其已對所提交的作品版權歸屬作如下不可撤銷聲明: 1、原創聲明參賽作品是參賽者原創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專利、著作權、商標權及其他知識產權;該作品未在報刊、雜志、網站及其它媒體公開發表,未申請專利或進行版權登記的作品,未參加過其他比賽,未以任何形式進入商業渠道,應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由作者本人負責。 2、本屆大賽的獲獎者保證參賽作品終身不以同一作品形式參加其他的設計比賽或轉讓給他方。否則,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入圍與獲獎資格,收回獎金、獎品及并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3、參賽者需自行保留設計文件的矢量稿(CDR、AI、PSD、PNG等格式),最終錄用作品及獲獎作品將要求提供源文件,如無法提供,將取消錄用或獲獎資格。 4、參賽作品知識產權歸屬:最終獲獎作品除作者署名權以外的全部著作權歸大賽主辦方所有,大賽主辦方對最終錄用獲獎作品擁有使用、展示和宣傳等權利。 5、參賽者提交作品前,已仔細閱讀以上條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 6、本次大賽的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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